档案库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中心>档案库
全部 1602 公司新闻 0 最新签约 10 行业动态 442 档案库 1135

东莞业主,这四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调整了,别搞错了

时间:2019-08-09   访问量:1177

小区物业费应怎么收?

哪些物业收费要接受政府定价?

装修垃圾清运费应怎么付?

小区业主能免费办几张门禁卡?

东莞市发改局、东莞市住建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以上问题进行的明确。通知称,为清理规范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住建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897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省的文件精神,结合东莞市实际,市发改局和市住建局就如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规定。该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主要明确了四项物业收费,包括物业费、室内装修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装修保证金、出入证工本费。

一、取消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东莞市发改部门不再对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备案

二、室内装修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原来收取4元/每平方米标准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业主可依法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或自行处理装修中产生的垃圾和余泥渣土。

三、装修保证金不再由政府定价,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按有关保证金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物业小区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每户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3张出入证(含C卡,其中有车位的不少于1张车辆出入卡)。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

实际上,物业费上涨一直备受小区业主关注。然而物业费收取是否实行市场调节价,此前并未明确。市发改局物价科负责人也表示,取消政府指导价内的备案并不影响物业管理费的调价程序。

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如果要调整物业管理费,依然需要满足“双过半”的条件。也就是说,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价格调整。以往,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确定后,需通过备案的形式报给政府有关部门。“新政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可不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少走了一个事后告知的程序”。

据了解,目前,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单位:元/平方米月)住宅(无电梯):1.80;住宅(带电梯):2.40。不过,今年4月,东莞市发改局发布了《东莞市物业服务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两套方案。第一套,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3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2.4元/平方米·月,不允许突破规定的最高限价;第二套,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2.75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2.15元/平方米·月。

至于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发改局表示,4元/平方米的清运标准难以保本清运企业运营。此次新规,将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交由市场调节,更趋向于形成一个成熟的市场指导价。对业主而言,业主也有自主选择权。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强制收取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业主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同时该局也会加大查处的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上一篇:小区里砸车大树找不着主儿,车主干吃“哑巴亏”!物业该负责吗?

下一篇:家中被污水浸泡 业主怒告16户邻居及物业...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