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是公共空间,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用,但很多住户喜欢将自家的杂物堆在楼道里,觉得这样的行为造成不了大的影响,但就有人在楼道里堆积了易燃物品,起火后导致楼内的一名住户无法逃离,从窗户逃跑后不幸坠楼身亡了,这样的教训是惨痛的,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楼道堆积东西不知悔改已经够过分了,但是有人竟在楼道里盖起了房。在李先生家门外,可以看到有人用铁皮围起了一个单独的空间,被占用的楼道长4.6米,宽1.66米,也就是说邻居占用了7平方米多的公共空间。李先生家的门开到90度之后,距离铁皮墙只有43厘米,横着过一个人都很勉强,一般都需要侧着过。
有一次李先生的家人突发脑溢血,还是一位90多岁的老人,情况是很危急的,家人毫不犹豫的就拨打了120,但是医护人员到李先生家之后,竟被楼道的违章建筑困住了。脑溢血患者发病后,不能随意进行搬动,要尽量保持患者的平稳,所以医生都会用担架将患者抬走,但是李先生家门外由于有铁皮墙的阻拦,担架根本出不去,这急坏了所有人。
大家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只能人工将老人抬出去,尽量保持老人的平稳,李先生觉得这耽误了老人最佳的治疗时间,对老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李先生作为一位住户,有出自家门的权利,他已经很多次向物业反映了这个情况,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这次李先生又来到了物业,物业却说他们管不了,不能强拆,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他们能做的就是将事情上报。
物业多次在这处违章建筑上贴条,隔一段时间就会举报一次,但是依旧没有用。李先生也找了很多次邻居,邻居却说这厨房不是他建的,房子是他租的,住进来的时候这违章建筑就已经有了。邻居同意将建筑拆除,但是这其中的损失需要有人承担,拆除所需要的费用他也不会支付。
由于邻居说房子是从房管局那里租来的,李先生打电话咨询了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这处房子的产权不归房管局所有,他们也没有办法。律师也表示,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是要由建设者完成的,李先生现在的邻居不是建设者,所以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每一个人对于违建的拆除都要无条件的表示支持,不能阻拦,现在李先生已经将情况反映到了城管部门,希望能尽快将事情解决。
无独有偶,还有人将公共空间围起来,当成了自家用地。广州省某一小区内,经常会有人占用楼顶的空间,在上面用铁栅栏建上了凉亭,更过分的是有人竟然还在自家修了楼梯,可以直接上到天台。小区内的住户多次向物业反映过,物业也下达过多次通知,但是并没有什么效果,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也来劝阻,私自占用楼顶空间的人反而更加猖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