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小区保洁员误喝了矿泉水瓶里的火碱后,住进医院重症监护室。7月23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连续报道。
7月24日,此事有新进展,物业公司和老人家属一直在沟通协商此事,截至下午6时许,物业公司表态,将再垫付1万元,截至目前共垫付1.5万元。后续问题,等老人出院后再行协商。
对此,老人家人称,这是多次交涉协商的结果。这笔钱说不准未来几天是否够用,待住院七天全面检查完后再协商此事。
法务:他是公司保洁员,他难道不知道里边装的啥?
7月24日,自称是河南宏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宏洁物业”)法务人员的徐(音)姓人员联系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说,这件事上,首先,老人不是小区居民,要是小区居民,要说他年龄大了辨别不清,看到后误喝了没啥说的。但这位老人,他的身份是保洁员,“他是公司的员工啊,他做保洁的,他能不知道里边装的是啥?”
该人员还称,工作期间,是不允许吃喝任何东西的,这都是公司的规章制度。除非公司统一发放一些东西。
“你要公司老总,上班期间,地上有东西捡起来就喝,正常不?”该人员说,另外,有关律师的点评他认为不准确。因为,老人今年已经67岁了,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以上,和公司没有劳动关系,“60岁以上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而律师点评却是按劳动关系说的。所以,双方责任得划分清楚,划分准确。
该人员称,公司之前也出现过其它事情,能垫付的会先垫付。但一般处理这种事情,需等病人出院后再协商彻底的解决协议。而现在还在治疗过程中,也不划分责任,就让物业公司出全部费用,“你说公司干不干?”
当记者追问其详细身份时,该人员没有透露,先称是“私下探讨”,记者再追问,他又称,他代表公司,但具体情况 ,还需记者联系宏洁物业张总。
记者再追问相关情况,该人员便以忙为由挂断电话。
律师:最高法曾表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工受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针对上述自称宏洁物业法务人员的说法,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钰涛说,《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中如此表述,“某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物业:正积极协调处理此事,今天又为老人垫付医药费一万元
7月24日下午,河南宏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总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时就上述自称公司法务人员的身份及相关说法未置可否,只说,他会跟律师沟通。
张总说,从今天上午起一直到下午,他一直在现场和老人家属沟通此事,正在沟通费用金额事宜,“我们再垫付一部分。”
张总说,上述自称法务人员的说法不能代表公司,有关这事,公司的态度是,“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24日下午近6时许,张总回复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说:“今天我们又垫付了1万元整,加上昨天的,我们总共垫付了1.5万元。后续等出院后,双方再协商。”
对此,老人家人说,她们已经垫付了2万多元,截止目前,物业公司虽然总共垫付了1.5万元,但老人还得观察治疗两三天,这1.5万元是否够用,还不清楚。
“在我们家人看来,老人是你公司员工,在单位里受了伤,按说公司应该先垫钱治病救人。等人好了,再坐下谈到底谁的责任的问题。但从老人住院起的前四天,物业公司一分钱没垫付。直到昨天,才给5000元。”老人家人说,家人的想法是,希望物业公司能一下先垫付2万元,但24日和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等交涉一天,刚开始只同意再垫付5000元,后来又说8000元,再后来,这才同意在23日的基础上再垫付1万元。
老人家人说,住院七天后,可能需要进行一个血压和胃镜的全面检查,如果没有大碍,可能花钱的地方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