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成都蓝光·凯丽香江小区业主吴先生没有想到,这一晚比前一晚更难熬:前一晚物管关水维修,至少在深夜临时来水,家人们还能洗个澡。但已经过了24小时,小区用水还没恢复,甚至没有临时用水。(点击查看此前报道万人小区三伏天“渴”了一天一夜 业主:小区水管咋会堵?)
小区恢复用水时间从20日22时推到第二天凌晨0时,在凌晨0时41分,小区部分住户恢复用水。哪知到了早上,业主们又收到物业提醒短信,称6时又出现高、中区无法正常供水,暂停二次供水。
↑业主在取水点洗衣服、接水
有业主提出,停了近两天水,是否可以少交物业费?就这一疑问,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三位律师。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
业主损失可以主张
但不能与缴纳物业费混提并论
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故小区维修断水这么长的时间,已明显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由此给业主带来的损失,业主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甚至于诉讼的方式向物业公司进行主张。但物业费的缴纳则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不能将两者予以混提并论。
协商是直接找物业公司面对面,调解则可通过业委会找社区、街道办事处等出面组织双方进行。
↑业主在取水点洗衣服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
是否少交物业服务费
主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评判
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建立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小区物业、供水、供电的正常运行。
由于物业公司抢修导致停止供水,物业公司就要采取不定时断水的措施,并进行公告。如果没有采取措施,且确实影响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业主确实可以以此为由,少交一部分物业费,但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进行。
意思就是,双方的物业服务关系,主要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评判,是否可以少交物业服务费。
若双方没有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约定,但可以认为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小区业主的正常用水用电。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小区用水、用电,那么相应地就没有达到合同目的,是可以在费用的角度进行协商,然后确定减免额度。
合同若有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适用违约金,以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来代替减免物业服务费。
四川美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茂梅: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取决于是否有过错 业主是否有损失
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工作职责包括管理小区的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等服务工作,尤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物业的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确保随时能正常使用。
如果因物业公司工作的疏漏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的,业主有权就相关实际损失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在这次停水事故中,已经查清了事故原因系管网内衬被冲掉堵塞管道所致。物业公司是否应对此次事故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需要确认,物业公司对水管内衬的脱落是否存在管理过错,内衬的脱落是否系物业公司的懈怠管理造成;另一方面需要确认,此次事故是否给业主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
如果业主认为,停水事故给自己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并且有证据证明内衬的脱落与物管的疏漏管理有关,那么业主可以基于自己的实际损失,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
对于业主提出的能否以停水为由少交物业费的问题,从法律上看,停水造成损害后果与交物业费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因停水事宜给业主造成了实际损害后果,业主也并没有权利当然少交或不交物业费。
不过,业主可以基于自己的受损权益与物业公司协商,如果能达成“以少交物业费的方式补偿停水损失”的效果,当然是最完美的处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