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应该是和谐社会的一个表现,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到了城市中居住,甚至很多农村都搬进了楼房居住,这样的居住方式确实有很多的优点,但是也给邻里之间的交往带来了“一门之隔”。很多邻里之间的关系就因为这“一门之隔”变得陌生,甚至发生互不相容的矛盾。
李先生最近就和邻居闹起了矛盾,引起双方矛盾的是因为邻居家在他们共用的公共楼道里盖了一间厨房,而且这个厨房还是用铁皮做的。为什么会发生了矛盾呢?李先生说家里住着年近9旬的老父亲,去年的冬天老人突发重病脑溢血,当李先生拨打了120以后,抢救人员赶到李先生的家里对老人抢救之后,准备将老人转往医院的时候发现了严重问题。
因为老人居住的房子房门打开后担架无法出入,老人却抬不出去。在这紧急时刻,到场的很多人费力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老人背出房子,送上救护车。突发重病却出不了房门,发生了这件事情之后,李先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就是因为邻居私自在楼道建起的这个厨房影响了家人的正常出入,这样的问题对这位9旬老人存在严重的潜在威胁。
可是李先生找过邻居多次,也找物业协商,这个问题一直解决不了。为了能够尽快解决问题,无奈之下李先生求助媒体,希望帮忙从中协商一下。记者在现场也看到了李先生居住的12楼的楼道里的情况。
记者发现李先生邻居家建的厨房占用了楼道很大的公共空间,大约有7个平方的空间。当李先生家的房门打开的时候,房门距离邻居的铁墙只有43厘米,仅仅可以容纳一人侧身出入。这样的情况确实让人气愤,这样狭小的空间给李先生家正常出入带来了很大麻烦。
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询问情况,可以物业的答复让人既气愤又无奈。物业说:不能强拆,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是下通知阻止和向上级反映情况。对于这样的住户,物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向上级汇报一次。
而小区所在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也是只能向上汇报,也没有执法权。已经去过多次了,房管所也贴条下通知了,可是一点作用没有。
几经辗转,记者找到了李先生的邻居,对方说:这个情况不是我们造成的,我们住的时候就这样了。我是从房管局那里租的房子,可以拆除但是损失应该谁来承担呢?我可以承担不起这费用。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上了房管局方面,工作人员给出答复说,房子的产权不属于房管中心。
记者咨询了专业人士,律师表示说:违建的拆除应该是违建修筑者来承担,租户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拆除的时候应该积极的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不能有任何的阻拦。
小编认为,这样的事情,就是物业和相关部门不负责任,住户私自占用公共空间,物业应该有责任和权利进行阻拦,在房东建造之初完全能够禁止这样事情的发生。李先生也是有一定的责任,发生这样的事情,自己利益受到了损害应该提前上诉到相关部门的。也希望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尽快帮老人解决出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