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购买这套房子,就是看中这套房子是一个连廊房,采光很好,门前还有一个差不多3㎡大小的走廊可以使用。装修的时候,也就多花了2000块,将这3㎡的走廊封起来,摆上一些花草什么,作为自家的一个入户花园。也不知道怎么的,惹来邻居眼红,把这事情直接捅到物业那边去,说是公摊地方,不能私用。买边户花了2000将入户走廊封起来,物业要求拆除,大家来评评理。
这3米长的走廊明明就在我家门前,也有使用权,凭什么不能封起来了,似乎也没有影响到邻居什么吧。然而我认为可以封起来的走廊,物业上门却说这是违建,要求拆除,恢复原样。物业给出的这三点的说法:
1、为了增加采光的走廊,不应许私自占用
同楼层是有4户,加入这个走廊设计,是为了让中间的两户采光以及通风能更加的好。虽然走廊是在边户的前面,但还是不允许私人占用的。封起来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其它住户,损害到其它的住户的权益。
2、走廊有公共电表箱以及消防设备
第二点指出,我们门前这走廊上,安装有公共的消防设备以及电表。如果私人把走廊封起来作为花园,就会影响到整层业主的消防安全。还有就是封起来了,其它业主要来检查电表也是格外的不方便,所以封起来是不合理的。
3、封起来遇消防事件不好逃生
3米的走廊原先是半墙护栏设计,如今把它全部封起来,如果遇到有火灾或者地震等消防事件,会影响到其他业主的逃生,属于违规改造。再者在走廊摆放花草什么,日子一长,会加重走廊的承重,出现倒塌的意外,谁负责啊。
说实在听完物业说的这些,前两点还好接受,那后面的这点,如果真的发生火灾,人员都是从这走廊逃生的吗?要他们跳下去,还是怎么的,对于这一点格外的不解。
会加重走廊的承重?会有倒塌的意外?莫名其妙的说法,那几盆花能有多重啊,难道比我一个进进出出还重啊,有这样的担忧,那只能说这走廊的质量,或许是不过关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