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这么热的天气停水,谁受得了!”上周末,家住长沙梅溪国际公寓的包女士发现,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将她家的水停了,原因是未及时交物业费。她认为物业公司此举不合理也不合法,遂拨打长沙晚报新闻热线96333向记者求助。7月1日,记者来到包女士所在的小区展开调查。
业主:停水三小时,水表井被锁
包女士在公寓5楼的酒店工作,6月29日16时左右,她发现酒店所有房间都停水了。“最初我以为是水卡没钱了,去查了一下发现还有100多元的余额。在酒店查看楼道里的监控发现,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打开水表井,人为停水。”包女士介绍,公寓楼里的水表井都被物业公司上了锁,业主无法进入。后来,酒店负责人与物业公司进行了协商,物业才恢复供水,停水时间持续了三小时左右。
记者了解到,梅溪国际公寓的水表均没有“户号”,因此业主无法通过网络自行缴纳水费,需要物业公司代收。
部分小区业主称,自己也有类似被停水的“遭遇”,还有业主告诉记者曾有段时间被限制购水。“之前也是没有及时交物业费,物业就限制我们购水的金额,‘一次只能买10元钱的水’。”一名业主说。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寓的水表井均被锁闭,业主即使为水卡充值,也需要委托物业开门才能用水。
物业:不是停水,是中止“物业服务”
记者与包女士一同来到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经理周立并未承认是“停水”,称物业只是中止了部分业主的“物业服务”。
“这个(事情)根源在于物业费的缴交问题,才引起了这一系列的事情。”周立称,五楼以上都是物业单位用二次供水的设备进行加压,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的话,物业公司不会停主水管的水,但是有权“关闭部分二次供水设备”。对于进入水表井进行停水,周立坚称是关停物业的二次供水设备。“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可以将电梯停了,因为这也是物业服务的内容。”他说,锁闭水表井是因为此前有业主破坏了门锁。记者了解到,该业主正是不满物业以用水来逼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做法。
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费需要“预缴”,而按照物业方的说法,包女士供职的酒店已拖欠了半年的物业费。采访中,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并不满意,如允许凌晨拖运垃圾产生噪音、对业主维修房屋诉求一拖再拖等。
律师:物业做法明显不受法律支持
记者查阅民法典发现,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民法典也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认为,物业公司限制业主用水明显不受法律支持。“物业和业主都存在过错,如果物业公司存在非法胁迫缴费的情况,业主可以向物业监管部门进行行政投诉;如果因限制水电造成了业主的严重损害,业主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经济赔偿。”李健律师还表示,若业主无理由恶意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催缴,并要求业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物业、业主双方都应当在法律框架之内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