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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物业新规出台了!业主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快来看看

时间:2020-06-30   访问量:1160

房子,现在已经成为了人们老生常谈的话题之一。尤其是在现在的社会中,人们对于房子的“有房才有家”这样的思想根深蒂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知道,现在的房价已经高到让我们普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程度。

在过去几年房子不仅仅是用来居住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变成了炒房客手中的“财富”。所以人们买房子不一定就是刚需,还有可能是用来投资,所以购房时不仅仅看的是房子的地理位置、周边设施配套、小区环境以及娱乐场所,最重要的还有就是物业管理。才能决定这样的房子有没有增值的可能性。

但是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往往业主们和物业管理人员相处的都不是很融洽,现在在网上我们也可以经常看到小区的物业和业主又闹矛盾了。但是这种事情不能断定的说,对错方究竟是谁,毕竟只能就事论事。

但是也不乏存在有很多的物业“在位不谋其职”的现象出现,或是乱收费,甚至还有的物业更过分的是,占用业主的利益来谋取经济等等这种情况在很多小区都是屡见不鲜。就是因为有些物业没有提供与高收费相应的服务,矛盾就此产生。对此国家发布了《民法典》,很多业主直呼“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第一:《民法典》出台物业新规

在2020年5月28日,最新通过的《民法典》对物业这一行业做了新的规定:物业服务人要为业主提供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环境卫生和维护秩序等物业服务,不得通过停水、停电、停暖气和停燃气等方法催收物业费。

这一政策的出台,简直就可以说是“造福万千百姓于水火之中”,很多物业都是只为自己利益而不作为。有网友曾爆料说:“曾经家里的水不用,但是电表一直在转,联系物业几次都没有过来。但是后来联系物业时说:水一直用着,但是电表却不转了,此话一说不到十分钟,物业的人就过来了”,虽然看着很可笑,但这就是现状。

第二:业主可以省去这些钱了

《民法典》新规中表明:严禁物业乱收费,如果是物业公司自行规定的费用;购房时合同上所标注的服务和好处,亦或是实际交房时配套设施及设施维护等等;这些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体现出来的业主都可以选择拒绝交款。

有很多物业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最经常用的“套路”就是增加收费项目,比如说:电梯费、停车费、垃圾清运费等等,本身这就是属于物业管理的大筹范围内的服务,但还是乱收费,如此一来政策出台后,物业再这样乱收费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来维护业主们的权益。

第三:业主可以利用广告挣钱了

《民法典》规定:除了成本和管理费用之外,其余的都要归业主所有。比如一些公共区域举办的活动收入,电梯广告、宣传栏、花园和灯箱的广告等,只要是在公摊面积之内的,都应该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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